公告本系弱勢低收家庭助學金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09月20日止。
申請身分:限本籍生(非在職生)申請。
申請條件:限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 萬元以下的學生,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 分、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2 萬元及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650 萬元。除家庭年所得70 萬元以下之低收入戶外,因家庭特殊境遇如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,或單親家庭父母親一方目前無法工作,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,經導師晤談,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,亦可申請。
附件一、資管系弱勢低收家庭助學金申請辦法。
附件二、資管系弱勢低收家庭助學金申請申請表格。